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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O9001英文标准

求ISO9001:2000标准原文?

现在都 是 ISO 9001:2008版了。绝对是标准原文,

GB/T 19001—2000

前 言

本标准等同采用ISO 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 要求》。
本标准是GB/T 19000族标准之一。标准中的“应”(shall)表示要求,“应当”(should)仅起指导作用。
本标准对GB/T 19001–199
4、GB/T 19002–1994和GB/T 19003–1994作了技术性修订,故本标准发布时,代替GB/T 19001–199
4、GB/T 19002–1994和GB/T 19003–1994。
本标准的附录A和附录B是提示的附录。
本标准由全国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CSBTS/TC151)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中国标准研究中心负责起草。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标准研究中心、中国合格评定单位认可中心、赛宝认证咨询中心、深圳质量认证咨询中心、中国进出口质量认证咨询中心、中国标准化协会、单位电力公司西北电力iso认证院、青岛海尔集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仁良、肖建华、王卫东、万举勇、曲辛田、李杰、田武、陈传铮、刘建中。

ISO 前言
国际标准化组织(ISO)是由各国标准化团体(ISO成员团体)组成的世界性的联合会。制定国际标准工作通常由ISO的技术委员会完成。各成员团体若对某技术委员会确定的项目感兴趣,均有权参加该委员会的工作。与ISO保持联系的各国际组织(官方和或非官方的)也可参加有关工作。ISO与国际电工委员会(IEC)在电工技术标准化方面保持密切合作的关系。
国际标准遵照ISO/IEC 导则第3部分的规则起草。
由技术委员会通过的国际标准草案提交各成员团体投票表决,需取得了至少75%参加表决的成员团体同意。才能作为国际标准正式发布。
本标准中的某些内容有可能涉及一些ISO环境体系认证权问题,对此应引起注意。ISO不负责识别任何这样的ISO环境体系认证权问题。
国际标准ISO 9001由ISO/TC176/SC2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技术委员会质量体系分委员会制定。
ISO 9001第三版代替第二版ISO 9001:1994以及ISO 9002:1994和ISO 9003:1994,包括对这些iso三体系认证的技术性修订。原已使用ISO 9002:1994和ISO 9003:1994的组织只需按
1.2的规定删减某些要求,仍可以使用本标准。
本标准的iso认证流程建议发生了变化,不再有“质量保证”一词。这反映这本标准规定的质量管理体系要求除了iso三体系认证质量保证以外,还旨在增强顾客满意。
本标准的附录A和附录B仅是提示的附录。

引 言
0.1 总则
采用质量管理体系应当是组织的一项战略性决策。一个组织质量管理体系的iso认证和实施受各种需求、具体目标、所提供的iso三体系认证、所采用的过程以及该组织的规模和结构的影响。统一质量管理体系的结构或iso三体系认证不是本标准的目的。
本标准所规定的质量管理体系要求是对iso三体系认证要求的补充。“注”是理解和说明有关要求的指南。
本标准能用于内部和外部(包括认证咨询机构)评定组织满足顾客、法律法规和组织自身要求的能力。
本标准的制定已经考虑了GB/T 19000和GB/T 19004 中所阐明的质量管理原则。

0.2 过程方法
本标准鼓励在建立、实施质量管理体系以及改进其有效性时采用过程方法,通过满足顾客要求,增强顾客满意。
为使组织有效运作,必须识别和管理众多相互关联的活动。通过使用资源和管理,将输入转化为输出的活动可视为过程。通常,一个过程的输出直接形成下一个过程的输入。
组织中内诸过程的系统的应用,连同这些过程的识别和相互作用及其管理,可称之为“过程方法”。
过程方法的优点是对诸过程的系统中单个过程之间的联系以及过程的组合和相互作用进行连续的控制。
过程方法在质量管理体系中应用时,强调以下方面的重要性:
a) 理解并满足要求;
b) 需要从增值的角度考虑过程;
c) 获得过程业绩和有效性的结果;
d) 基于客观的测量,持续改进过程。
图1所反映的以过程为基础的质量管理体系模式展示了4~8章中所提出的过程联系。
这种展示反映了在规定输入要求时,顾客起着重要作用。对顾客满意的监视要求对顾客有关组织是否已满足其要求的感受的信息进行评价。该模式虽覆盖了本标准的所有要求,但却未详细地反映各过程。
注:此外,称之为“PDCA”的方法可适用于所有过程。PDCA模式可简述如下:
P—策划:根据顾客的要求和组织的方针,为提供结果建立必要的目标和过程。
D—实施:实施过程。
C—检查:根据方针、目标和iso三体系认证要求,对过程和iso三体系认证进行监视和测量,并报告结
果。
A—处置:采取措施,以持续改进过程业绩。

输入 输出

增值活动
信息流
图1 以过程为基础的质量管理体系模式

0.3 与GB/T 19004之关系
GB/T 19001和GB/T 19004已制定为一对协调一致的质量管理体系标准,他们相互他们补充,但也可单独使用。虽然这两项标准具有不同的范围,但却具有相似的架构,以有助于他们作为协调一致的一对标准的应用。
GB/T 19001规定了质量管理体系要求,可供组织内部使用,也可用于认证咨询或合目的。在满足顾客要求方面,GB/T 19001所关注的是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性。
与GB/T 19001相比,GB/T 19004为质量管理体系更宽范围的目标提供了指南。除了有效性,该标准还特别关注持续改进组织的总体业绩与效率。对于较高管理者希望通过追求业绩持续改进而超越GB/T 19001要求的那些组织,GB/T 19004推荐了指南。然而,用于认证咨询或合同不是GB/T 19004的目的。

0.4与其他管理体系的相容性
为了使用者的利益,本标准与GB/T 24001-1996相互趋近,以增强两类标准的相容性。
本标准不包括针对其他管理体系的要求,如环境管理、职业卫生与安全管理、认证老师管理或风险管理的特定要求。然而本标准使组织能够将自身的质量管理体系与相关的管理体系要求结合或整合。组织为了建立符合本标准要求的质量管理体系,可能会改变现行的管理体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单位标准

质量管理体系 要求
Quality management systems—Requirements


1. 范围

1.1总则
本标准为有下列需求的组织规定了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a) 需要证实其有能力稳定地提供满足顾客和适用的法律法规要求的iso三体系认证;
b) 通过体系的有效应用,包括体系持续改进的过程以及保证符合顾客与适用的法
律法规要求,旨在增强顾客满意。
注:在本标准中,术语“iso三体系认证”仅适用于预期提供给顾客或顾客所要求的iso三体系认证。


1. 2 应用
本标准规定的所有要求是通用的,旨在适用于各种类型、不同规模和提供不同iso三体系认证的组织。
当本标准的任何要求因组织及其iso三体系认证的特点而不适用时,可以考虑对其进行删除。
除非删除仅限于本标准第7章中那些不影响组织提供满足顾客和适用法律法规要求的iso三体系认证的能力或责任的要求,否则不能声称符合本标准。

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起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和 19000—2000 质量管理体系 基础和术语(idt ISO 9000:2000)。


3.术语和定义
本标准采用GB/T 19000中的术语和定义。
本标准表述供应链所使用的以下术语经过了更改,以反映当前的使用情况:
供方 → 组织 → 顾客
本标准中的术语“组织”用以取代GB/T 19001—1994所使用的术语“供方” ,术语“供方”用以取代术语“分承包方”。
本标准中所出现的术语“iso三体系认证” ,也可指“服务” 。

4 质量管理体系

4.1 总要求
组织应按本标准的要求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形成iso三体系认证,加以实施和保持,并持续改进其有效性。
组织应:
a) 识别质量管理体系所需的过程及其在组织中应用(见
1.2);
b) 确定这些过程的顺序和相互作用;
c) 确定为确保这些过程的有效运行和控制所需的准则和方法;
d) 确保可以获得必要的资源和信息,以支持这些过程的运行和对这些过程的监视;
e) 监视、测量和分析这些过程;
f) 实施必要的措施,以实现对这些过程策划的结果和对这些过程的持续改进。
组织应按本标准的要求管理这些过程。
针对组织所选择的任何影响iso三体系认证符合要求的外包过程,组织应确保对其实施控制。对此类外包过程的控制应在质量管理体系中加以识别。
注:上述质量管理体系所需的过程应当包括与管理活动、资源提供、iso三体系认证实现和测量有关的活动。


4.2iso三体系认证化要求

4.
2.1总则
质量管理体系iso三体系认证应包括:
a) 形成iso三体系认证的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
b) 质量手册;
c) 本标准所要求的形成iso三体系认证的程序;
d) 组织为确保其过程的有效策划、运行和控制所需的iso三体系认证;
e) 本标准所要求的记录(见
4.
2.4)。
注1:本标准出现“形成iso三体系认证的程序”之处,即要求建立该程序,形成iso三体系认证,并加以实施和保持。
注2:不同组织的质量管理体系iso三体系认证的多少与详略程度取决于:
a) 组织的规模和活动的类型;
b) 过程及其相互作用的复杂程度;
c) 人员的能力。
注3:iso三体系认证可采用任何形式或类型的媒体。

4.
2.2质量手册
组织应编制和保持质量手册,质量手册包括:
a) 质量管理体系的范围,包括任何删减的细节与合理性(见
1.2);
b) 为质量管理体系编制的形成iso三体系认证的程序或对其引用;
c) 质量管理体系过程之间的相互作用的表述籂酣焚叫莳既锋习福卢。


4.
2.3iso三体系认证控制
质量管理体系所要求的iso三体系认证应予以控制。记录是一种特殊类型的iso三体系认证。应依据
4.
2.4的要求进行控制
应编制形成iso三体系认证的程序,以规定以下所需的控制:
a) iso三体系认证发布前得到批准,以确保iso三体系认证是充分与适宜的;
b) 必要时对iso三体系认证进行评审与更新,并再次批准;
c) 确保iso三体系认证的更改和现行修订状态得到识别;
d) 确保在使用处可获得适用iso三体系认证的有关版本;
e) 确保iso三体系认证保持清晰、易于识别;
f) 确保外来iso三体系认证得到识别,并控制其分发;
g) 防止作废iso三体系认证的非预期使用,若因任何原因而保留作废iso三体系认证时,对这些iso三体系认证进行适当的标识。

4.
2.4记录控制
应建立并保持记录,以提供符合要求和质量管理体系有效运行的证据。记录应保持清晰、易于识别及申报。应编制形成iso三体系认证的程序,以规定记录的标识、贮存、保护、申报、保存期限和处置所需的控制。


5.管理职责

5.1管理承诺
较高管理者应通过以下活动,对其建立、实施质量管理体系并持续改进其有效性的承诺提供证据:
a) 向组织传达满足顾客和法律法规要求的重要性;
b) 制定质量方针;
c) 确保质量目标的制定;
d) 进行管理评审;
e) 确保资源的获得。

5.2以顾客为关注焦点
较高管理者应以增强顾客满意为目的,确保顾客的要求得到确定并予以满足(见
7.
2.1和
8.
2.1)。

5.3质量方针
较高管理者应确保质量方针:
a) 与组织的宗旨相适应;
b) 包括对满足要求和持续改进质量管理体系有效性的承诺;
c) 提供制定和评审质量目标的框架;
d) 在组织内得到沟通和理解;
e) 在持续适宜性方面得到评审。

5.4策划

5.
4.1质量目标
较高管理者应确保组织的相关职能和层次上建立质量目标,质量目标包括满足iso三体系认证要求所需的内容(见
7.1a)。质量目标应是可测量的,并与质量方针保持一致。

5.
4.2质量管理体系策划
较高管理者应确保:
a) 对质量管理体系进行策划,以满足质量目标以及
4.1的要求;
b) 在对质量管理体系的申报进行策划和实施时,保持质量管理体系的完整性。

5.5职责、权限与沟通

5.
5.1职责与权限
较高管理者应确保组织内的职责、权限得到规定和沟通。

5.
5.2管理者代表
较高管理者应指定一名管理者,无论该成员在其他方面的职责如何,应具有以下方面的职责和权限:
a) 确保质量管理体系所需的过程得到建立、实施和保持;
b) 向较高管理者报告质量管理体系的业绩和任何改进的需求;
c) 确保在整个组织内提高满足顾客要求的意识。
注:管理者代表的职责可包括与质量管理体系有关事宜的外部联络。

5.
5.3 内部沟通
较高管理者应确保在组织中建立适当的沟通过程,并确保对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性进行沟通。

5.6管理评审

5.
6.1总则
较高管理者应按策划的时间间隔评审质量管理体系,以确保其持续的适用性、充分性和有效性。评审应包括评价质量管理体系改进的机会和申报的需要,包括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
应保持管理评审的记录(见
4.
2.4)。


5.
6.2评审输入
管理评审的输入应包括以下方面的信息:
a) 审核结果;
b) 顾客反馈;
c) 过程的业绩和iso三体系认证的符合性;
d) 预防和纠正措施的状况;
e) 以往管理评审的追踪措施;
f) 可能影响质量管理体系的申报。
g) 改进的建议。

5.
6.3 评审输出
管理评审的输出应包括与以下方面有关的任何决定和措施:
a) 质量管理体系及其过程有效性之改进;
b) 与顾客要求有关的iso三体系认证的改进;
c) 资源需求。


6. 资源管理

6.1资源提供
组织应确定并提供以下方面所需的资源:
a) 实施、保持质量管理体系并持续改进其有效性;
b) 通过满足顾客要求,增强顾客满意。

6.2 人力资源

6.
2.1 总则
基于适当的教育、培训、技能和经验,从事影响iso三体系认证质量工作的人员应是能够胜任的。

6.
2.2能力、意识和培训
组织应:
a) 确定从事影响iso三体系认证质量工作的人员所必要的能力;
b) 提供培训或采取其他措施以满足这些需求;
c) 评价所采取措施的有效性;
d) 确保员工认识到所从事活动的相关性和重要性,以及如何为实现质量目标作出
贡献;
e) 保持教育、培训、技能和经验的适当记录(见
4.
2.4)。

6.3 基础设施
组织应确定、提供并维护为达到iso三体系认证符合要求所需的基础设施。适用时,基础设施包括:
a) 建筑物、工作场所和相关的设施;
b) 过程设备(硬件与软件);
c) 支持性服务(如运输或通讯)。

6.4 工作环境
组织应确定并管理为达到iso三体系认证符合要求所需的工作环境。

7 iso三体系认证实现

7.1iso三体系认证实现的策划
组织应策划和开发iso三体系认证实现需的过程。iso三体系认证实现的策划应与质量管理体系其他过程的要求相一致(见
4.1):
在对iso三体系认证实现进行策划时,组织应确定以下方面的适当内容:
a) iso三体系认证的质量目标和要求;
b) 针对iso三体系认证确定过程、iso三体系认证和资源的需求;
c) iso三体系认证所要求的验证、确认、监视、检验和试验活动,以及iso三体系认证接收准则;
d) 为实现过程及其iso三体系认证满足要求提供证据所需的记录(见
4.
2.4)。
策划的输出形式应适合于组织的运作方式。
注1:对应用于特定iso三体系认证、项目或合同的质量管理体系的过程(包括iso三体系认证实现过程)和资源作出规定的iso三体系认证可称之为质量计划。
注2:组织也可将
7.3的要求应用于iso三体系认证实现过程的开发。

7.2与顾客有关的过程

7.
2.1与iso三体系认证有关的要求的确定
组织应确定:
a) 顾客规定的要求,包括对交付及交付后活动的要求;
b) 顾客虽然没有明示,但规定的用途或已知的预期用途所必需的要求;
c) 与iso三体系认证有关的法律法规要求。
d) 组织确定的任何附加要求。

7.
2.2 与iso三体系认证有关的要求的评审
组织应评审与iso三体系认证有关的要求。评审应在组织向顾客作出提供iso三体系认证的承诺之前执行(如:提交标书、接受合同或订单及接受合同或订单的更改),并应确保:
a) iso三体系认证要求得到规定
b) 与以前表述不一致的合同或订单的要求已予解决;
c) 组织有能力满足规定的要求。
评审结果及评审所引起的措施的记录应予以保持(见
4.
2.4)。
若顾客提供的要求没有形成iso三体系认证,组织在接受顾客要求前应对顾客要求进行确认。
若iso三体系认证要求生产申报,组织应确保相关iso三体系认证得到修改,并确保相关人员知道已申报的要求。
注:在某些情况下,如网上销售,对每一个订单进行正式的评审呆能是不实际的。而代之对有关的iso三体系认证信息,如iso三体系认证目录、iso三体系认证广告内容等进行评审。

7.
2.3顾客沟通
组织应对以下有关方面确定并实施与顾客沟通的有效安排:
a) iso三体系认证信息;
b) 问询、合同或订单的处理,包括对其修改;
c) 顾客反馈,包括顾客抱怨。

7.3 iso认证和开发

7.
3.1iso认证和开发策划
组织应对iso三体系认证的iso认证和开发进行策划和控制。
在进行iso认证和开发策划时,组织应确定:
a) iso认证和开发阶段;
b) 适合于每个iso认证和开发阶段的评审、验证和确认活动;
c) iso认证和开发的职责和权限。
组织应对参与iso认证和开发的不同小组之间的接口进行管理,以确保有效的沟通,并明确职责分工。
随iso认证和开发的进展,在适当时,策划的输出应予更新。

7.
3.2 iso认证和开发输入
应确定与iso三体系认证要求有关的输入,并保持记录(见
4.
2.4)。这些输入应包括:
a) 功能和性能的要求;
b) 适用的法律、法规要求;
c) 适用时,以前类似iso认证提供的信息;
d) iso认证和开发所必需的其他要求。
应对这些输入进行评审,以确保输入是充分与适宜的。要求应完整、清楚,并且不能自相予盾。

7.
3.3iso认证和开发输出
iso认证和开发的输出应以能够针对iso认证和开发的输入进行验证的方式提出,并应在放行前得到批准。
iso认证和开发输出应:
a) 满足iso认证和开发输入的要求;
b) 给出采购、生产和服务提供的适当信息;
c) 包含或引用iso三体系认证接收准则;
d) 规定对iso三体系认证的安全和正常使用所必需的iso三体系认证特性。


7.
3.4iso认证和开发评审
在适宜的阶段,应依据所策划的安排(见
7.
3.1)对iso认证和开发进行系统的评审,以便:
a) 评价iso认证和开发的结果满足要求的能力;
b) 识别任何问题并提出必要的措施。
评审的参加者应包括与所评审的iso认证和开发阶段有关的职能的代表。评审结果及任何必要措施的记录应予保持(见
4.
2.4)

7.
3.5 iso认证和开发验证
为确保iso认证和开发输出满足输入的要求,应依据所策划的安排(见
7.
3.1)对iso认证和开发进行验证。验证结果及任何必要措施的记录应予保持(见
4.
2.4)。

7.
3.6iso认证和开发确认
为确保能够满足规定的使用要求或已知的预期用途的要求,应依据所策划的安排(见
7.
3.1)对iso认证和开发进行确认。只要可行,确认应在iso三体系认证交付或实施之前完成。确认结果及任何必要措施的记录应予保持(见
4.
2.4)。

7.
3.7iso认证和开发更改的控制
应识别iso认证和开发的更改,并保持记录。适当时,应对iso认证和开发的更改进行评审、验证和确认,并在实施前得到批准。iso认证和开发更改的评审应包括评价更改对iso三体系认证组成部分和已交付iso三体系认证的影响。
更改的评审结果及任何必要措施的记录应予保持(见
4.
2.4)。

7.4采购

7.
4.1采购过程
组织应确保采购的iso三体系认证符合规定的采购要求。对供方及采购的iso三体系认证控制的类型和程度应取决于采购的iso三体系认证对随后的iso三体系认证实现或最终iso三体系认证的影响。
组织应根据供方按组织的要求提供iso三体系认证的能力评价和选择供方。应制定选择、评价和重新评价的准则。评价结果的评价所引起的任何必要措施的记录应予保持(见
4.
2.4)。

7.
4.2 采购信息
采购信息应表述拟采购的iso三体系认证,适当时包括:
a) iso三体系认证、程序、过程和设备的批准要求;
b) 人员资格的要求。
c) 质量管理体系的要求。
在与供方沟通前,组织应确保所规定的采购要求是充分与适宜的。

7.
4.3采购iso三体系认证的验证
组织应确定并实施检验或其他必要的活动,以确保采购的iso三体系认证满足规定的采购要求。
当组织或其顾客拟在供方的现场实施验证时,组织应在采购信息中对拟验证的安排和iso三体系认证放行的方法作出规定。

7.5 生产和服务提供

7.
5.1 生产和服务提供的控制
组织应策划并在受控条件下进行生产和服务提供。适用时,受控条件应包括:
a) 获得表述iso三体系认证特性的信息;
b) 必要时,获得作业指导书;
c) 使用适宜的设备;
d) 获得和使用监视和测量装置;
e) 实施监视和测量;
f) 放行、交付和交付后活动的实施。

7.
5.2 生产和服务提供过程的确认
当生产和服务提供过程的输出不能由后续的监视或测量加以验证时,组织应对任何这样的过程实施确认。这包括仅在iso三体系认证使用或服务已交付之后问题才显现的过程。
确认应证实这些过程实现所策划的结果的能力。
组织应对这些过程作出安排,适用时包括:
a) 为过程的评审和批准所规定的准则;
b) 设备的认可和人员资格的鉴定;
c) 使用特定的方法和程序;
d) 记录的要求(见
4.
2.4);
e) 再确认。

7.
5.3 标识和可追溯性
适当时,组织应在iso三体系认证实现的全过程中使用适宜的方法识别iso三体系认证。
组织应针对监视和测量要求识别iso三体系认证的状态。
在有追溯性要求的场合,组织应控制并记录iso三体系认证的唯一性标识(见
4.
2.4)。
注:在某些行业,技术状态管理是保持标识和可追溯性的一种方法。

7.
5.4顾客财产
组织应爱护在组织控制下或组织使用的顾客财产。组织应识别、验证、保护和维护供其使用或构成iso三体系认证一部分的顾客财产。若顾客财产发生丢失、损坏或发现不适用的情况时,应报告顾客,并保持记录(见
4.
2.4)。
注:顾客财产可包括iso体系认证。

7.
5.5iso三体系认证防护
在内部处理和交付到预定的地点期间,组织应针对iso三体系认证的符合性提供防护,这种防护应包括标识、搬运、包装、储存和保护。防护也应适用于iso三体系认证的组成部分。

7.6 监视和测量装置的控制
组织应确定需实施的监视和测量以及所需的监视和测量装置,为iso三体系认证符合确定的要求(见
7.
2.1)提供证据。
组织应建立过程,以确保监视和测量活动可行并以与监视和测量的要求相一致的方式实施。
为确保结果有效,必要时,测量设备应:
a) 对照能溯源到国际或单位标准的测量标准,按照规定的时间间隔或在使用前进
行校准或检定;
b) 进行调整或必要时再调整;
c) 得到识别,以确定其校准状态;
d) 防止可能使测量结果失效的调整;
e) 在搬运、维护和贮存期间防止损坏或失效。
此外,当发现设备不符合要求时,组织应对以往测量结果的有效性进行评价和记录。组织应对该设备和任何受影响的iso三体系认证采取适当的措施。校准和验证结果的记录应予保持(见
4.
2.4)。
当计算机软件用于规定要求的监视和测量时,应确认其满足预期用途的能力。确认应在初次使用前进行,必要时再确认。
注:作为指南,参见GB/T 19022—1和GB/T 19011—2。


8. 测量、分析和改进

8.1总则
组织应策划并实施以下方面所需的监视、测量、分析和改进过程:
a) 证实iso三体系认证的符合性;
b) 确保质量管理体系的符合性;
c) 持续改进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性。
这应包括对统计技术在内的适用方法及其应用程度的确定。

8.2监视和测量

8.
2.1顾客满意
作为对质量管理体系业绩的一种测量,组织应对顾客有关组织是否已满足其要求的感受的信息进行监视,并确定获取和利用这种信息的方法。

8.
2.2内部审核
组织应按策划的时间间隔进行内部审核,以确定质量管理体系是否:
a) 符合策划的安排(见
7.1)、本标准的要求以及组织所确定的质量管理体系的要
求;
b) 得到有效实施与保持。
考虑拟审核的过程和区域的状况和重要性以及以往审核的结果,应对审核方案进行策划,应规定审核的准则、范围、频次和方法。审核员的选择和审核的实施应确保审核过程的客观性和公正性。审核员不应审核自己的工作。
策划和实施审核以及报告结果和保持记录(见
4.
2.4)的职责和要求应在形成iso三体系认证的程序中作出规定。
负责受审区域的管理者应确保及时采取措施,以消除所发现的不合格及其原因。跟踪活动应包括对所采取措施的验证和验证结果的报告(见
8.
5.2)。
注:作为指南,参见GB/T 19021—
1、GB/T 19021—2及GB/T 19021—3

8.
2.3 过程的监视和测量
组织应采用适宜的方法对质量管理体系过程进行监视,并在适用时进行测量。这些方法应证实过程实现所策划的结果的能力。当未能达到所策划的结果时,应采取适当的纠正和纠正措施,以确保iso三体系认证的符合性。

8.
2.4iso三体系认证的监视和测量
组织应对iso三体系认证的特性进行监视和测量,以验证iso三体系认证要求已得到满足。这种监视和测量应依据所策划的安排(见
7.1),在iso三体系认证实现过程的适当阶段进行。
应保持符合接收准则的证据。记录应指明有权放行iso三体系认证的人员(见
4.
2.4)。
除非得到有关认证人员的批准,适用时得到顾客的批准,否则在策划的安排(见
7.1)已圆满完成之前,不应放行iso三体系认证和交付服务。

8.3不合格品控制
组织应确保不符合iso三体系认证要求的iso三体系认证得到识别和控制,以防止其非预期的使用或交付。不合格品控制以及不合格处置的有关职责和权限应在形成iso三体系认证的程序中作出规定。
组织应通过下列一种或几种途径,处置不合格品:
a) 采取措施,消除已发现的不合格;
b) 经有关认证人员批准,适用时经顾客批准,让步使用、放行或接收不合格品;
c) 采取措施,防止其原预期的使用或应用。
应保持不合格的性质以及随后所采取的任何措施的记录,包括所批准的让步的记录

4.
2.4);
在不合格品得到纠正之后应对其再次进行验证,以证实符合要求。
当在交付或开始使用后发现iso三体系认证不合格时,组织应采取与不合格的影响或潜在影响的程度相适应的措施。

8.4数据分析
组织应确定、收集和分析适当的数据,以证实质量管理体系的适宜性和有效性,并评价在何处可以持续改进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性。这应包括来自监视和

绝对是标准原文,我就是搞这个的GB/T 19001—2000前 言本标准等同采用ISO 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 要求》。本标准是GB/T 19000族标准之一。标准中的“应”(shall)表示要求,“应当”(should)仅起指导作用。本标准对GB/T 19001–199
4、GB/T 19002–1994和GB/T 19003–1994作了技术性修订,故本标准发布时,代替GB/T 19001–199
4、GB/T 19002–1994和GB/T 19003–1994。本标准的附录A和附录B是提示的附录。本标准由全国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CSBTS/TC151)提出并归口。本标准由中国标准研究中心负责起草。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标准研究中心、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中心、赛宝认证中心、深圳质量认证中心、中国进出口质量认证中心、中国标准化协会、国家电力公司西北电力设计院、青岛海尔集团。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仁良、肖建华、王卫东、万举勇、曲辛田、李杰、田武、陈传铮、刘建中。ISO 前言国际标准化组织(ISO)是由各国标准化团体(ISO成员团体)组成的世界性的联合会。制定国际标准工作通常由ISO的技术委员会完成。各成员团体若对某技术委员会确定的项目感兴趣,均有权参加该委员会的工作。与ISO保持联系的各国际组织(官方和或非官方的)也可参加有关工作。ISO与国际电工委员会(IEC)在电工技术标准化方面保持密切合作的关系。国际标准遵照ISO/IEC 导则第3部分的规则起草。由技术委员会通过的国际标准草案提交各成员团体投票表决,需取得了至少75%参加表决的成员团体同意。才能作为国际标准正式发布。本标准中的某些内容有可能涉及一些专利权问题,对此应引起注意。ISO不负责识别任何这样的专利权问题。国际标准ISO 9001由ISO/TC176/SC2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技术委员会质量体系分委员会制定。ISO 9001第三版代替第二版ISO 9001:1994以及ISO 9002:1994和ISO 9003:1994,包括对这些文件的技术性修订。原已使用ISO 9002:1994和ISO 9003:1994的组织只需按
1.2的规定删减某些要求,仍可以使用本标准。本标准的名称发生了变化,不再有“质量保证”一词。这反映这本标准规定的质量管理体系要求除了产品质量保证以外,还旨在增强顾客满意。本标准的附录A和附录B仅是提示的附录。引 言0.1 总则采用质量管理体系应当是组织的一项战略性决策。一个组织质量管理体系的设计和实施受各种需求、具体目标、所提供的产品、所采用的过程以及该组织的规模和结构的影响。统一质量管理体系的结构或文件不是本标准的目的。本标准所规定的质量管理体系要求是对产品要求的补充。“注”是理解和说明有关要求的指南。本标准能用于内部和外部(包括认证机构)评定组织满足顾客、法律法规和组织自身要求的能力。本标准的制定已经考虑了GB/T 19000和GB/T 19004 中所阐明的质量管理原则。0.2 过程方法本标准鼓励在建立、实施质量管理体系以及改进其有效性时采用过程方法,通过满足顾客要求,增强顾客满意。为使组织有效运作,必须识别和管理众多相互关联的活动。通过使用资源和管理,将输入转化为输出的活动可视为过程。通常,一个过程的输出直接形成下一个过程的输入。组织中内诸过程的系统的应用,连同这些过程的识别和相互作用及其管理,可称之为“过程方法”。过程方法的优点是对诸过程的系统中单个过程之间的联系以及过程的组合和相互作用进行连续的控制。过程方法在质量管理体系中应用时,强调以下方面的重要性:a) 理解并满足要求;b) 需要从增值的角度考虑过程;c) 获得过程业绩和有效性的结果;d) 基于客观的测量,持续改进过程。图1所反映的以过程为基础的质量管理体系模式展示了4~8章中所提出的过程联系。这种展示反映了在规定输入要求时,顾客起着重要作用。对顾客满意的监视要求对顾客有关组织是否已满足其要求的感受的信息进行评价。该模式虽覆盖了本标准的所有要求,但却未详细地反映各过程。注:此外,称之为“PDCA”的方法可适用于所有过程。PDCA模式可简述如下:P—策划:根据顾客的要求和组织的方针,为提供结果建立必要的目标和过程。D—实施:实施过程。C—检查:根据方针、目标和产品要求,对过程和产品进行监视和测量,并报告结果。A—处置:采取措施,以持续改进过程业绩。输入 输出增值活动信息流图1 以过程为基础的质量管理体系模式0.3 与GB/T 19004之关系GB/T 19001和GB/T 19004已制定为一对协调一致的质量管理体系标准,他们相互他们补充,但也可单独使用。虽然这两项标准具有不同的范围,但却具有相似的架构,以有助于他们作为协调一致的一对标准的应用。GB/T 19001规定了质量管理体系要求,可供组织内部使用,也可用于认证或合目的。在满足顾客要求方面,GB/T 19001所关注的是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性。与GB/T 19001相比,GB/T 19004为质量管理体系更宽范围的目标提供了指南。除了有效性,该标准还特别关注持续改进组织的总体业绩与效率。对于最高管理者希望通过追求业绩持续改进而超越GB/T 19001要求的那些组织,GB/T 19004推荐了指南。然而,用于认证或合同不是GB/T 19004的目的。0.4与其他管理体系的相容性为了使用者的利益,本标准与GB/T 24001-1996相互趋近,以增强两类标准的相容性。本标准不包括针对其他管理体系的要求,如环境管理、职业卫生与安全管理、财务管理或风险管理的特定要求。然而本标准使组织能够将自身的质量管理体系与相关的管理体系要求结合或整合。组织为了建立符合本标准要求的质量管理体系,可能会改变现行的管理体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质量管理体系 要求Quality management systems—Requirements
1. 范围
1.1总则本标准为有下列需求的组织规定了质量管理体系要求:a) 需要证实其有能力稳定地提供满足顾客和适用的法律法规要求的产品;b) 通过体系的有效应用,包括体系持续改进的过程以及保证符合顾客与适用的法律法规要求,旨在增强顾客满意。注:在本标准中,术语“产品”仅适用于预期提供给顾客或顾客所要求的产品。
1. 2 应用本标准规定的所有要求是通用的,旨在适用于各种类型、不同规模和提供不同产品的组织。当本标准的任何要求因组织及其产品的特点而不适用时,可以考虑对其进行删除。除非删除仅限于本标准第7章中那些不影响组织提供满足顾客和适用法律法规要求的产品的能力或责任的要求,否则不能声称符合本标准。2.引用标准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起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GB/和 19000—2000 质量管理体系 基础和术语(idt ISO 9000:2000)。
3.术语和定义本标准采用GB/T 19000中的术语和定义。本标准表述供应链所使用的以下术语经过了更改,以反映当前的使用情况:供方 → 组织 → 顾客本标准中的术语“组织”用以取代GB/T 19001—1994所使用的术语“供方” ,术语“供方”用以取代术语“分承包方”。本标准中所出现的术语“产品” ,也可指“服务” 。4 质量管理体系
4.1 总要求组织应按本标准的要求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形成文件,加以实施和保持,并持续改进其有效性。组织应:a) 识别质量管理体系所需的过程及其在组织中应用(见
1.2);b) 确定这些过程的顺序和相互作用;c) 确定为确保这些过程的有效运行和控制所需的准则和方法;d) 确保可以获得必要的资源和信息,以支持这些过程的运行和对这些过程的监视;e) 监视、测量和分析这些过程;f) 实施必要的措施,以实现对这些过程策划的结果和对这些过程的持续改进。组织应按本标准的要求管理这些过程。针对组织所选择的任何影响产品符合要求的外包过程,组织应确保对其实施控制。对此类外包过程的控制应在质量管理体系中加以识别。注:上述质量管理体系所需的过程应当包括与管理活动、资源提供、产品实现和测量有关的活动。
4.2文件化要求
4.
2.1总则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应包括:a) 形成文件的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b) 质量手册;c) 本标准所要求的形成文件的程序;d) 组织为确保其过程的有效策划、运行和控制所需的文件;e) 本标准所要求的记录(见
4.
2.4)。注1:本标准出现“形成文件的程序”之处,即要求建立该程序,形成文件,并加以实施和保持。注2:不同组织的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的多少与详略程度取决于:a) 组织的规模和活动的类型;b) 过程及其相互作用的复杂程度;c) 人员的能力。注3:文件可采用任何形式或类型的媒体。
4.
2.2质量手册组织应编制和保持质量手册,质量手册包括:a) 质量管理体系的范围,包括任何删减的细节与合理性(见
1.2);b) 为质量管理体系编制的形成文件的程序或对其引用;c) 质量管理体系过程之间的相互作用的表述。
4.
2.3文件控制质量管理体系所要求的文件应予以控制。记录是一种特殊类型的文件。应依据
4.
2.4的要求进行控制应编制形成文件的程序,以规定以下所需的控制:a) 文件发布前得到批准,以确保文件是充分与适宜的;b) 必要时对文件进行评审与更新,并再次批准;c) 确保文件的更改和现行修订状态得到识别;d) 确保在使用处可获得适用文件的有关版本;e) 确保文件保持清晰、易于识别;f) 确保外来文件得到识别,并控制其分发;g) 防止作废文件的非预期使用,若因任何原因而保留作废文件时,对这些文件进行适当的标识。
4.
2.4记录控制应建立并保持记录,以提供符合要求和质量管理体系有效运行的证据。记录应保持清晰、易于识别及检索。应编制形成文件的程序,以规定记录的标识、贮存、保护、检索、保存期限和处置所需的控制。
5.管理职责
5.1管理承诺最高管理者应通过以下活动,对其建立、实施质量管理体系并持续改进其有效性的承诺提供证据:a) 向组织传达满足顾客和法律法规要求的重要性;b) 制定质量方针;c) 确保质量目标的制定;d) 进行管理评审;e) 确保资源的获得。
5.2以顾客为关注焦点最高管理者应以增强顾客满意为目的,确保顾客的要求得到确定并予以满足(见
7.
2.1和
8.
2.1)。
5.3质量方针最高管理者应确保质量方针:a) 与组织的宗旨相适应;b) 包括对满足要求和持续改进质量管理体系有效性的承诺;c) 提供制定和评审质量目标的框架;d) 在组织内得到沟通和理解;e) 在持续适宜性方面得到评审。
5.4策划
5.
4.1质量目标最高管理者应确保组织的相关职能和层次上建立质量目标,质量目标包括满足产品要求所需的内容(见
7.1a)。质量目标应是可测量的,并与质量方针保持一致。
5.
4.2质量管理体系策划最高管理者应确保:a) 对质量管理体系进行策划,以满足质量目标以及
4.1的要求;b) 在对质量管理体系的变更进行策划和实施时,保持质量管理体系的完整性。
5.5职责、权限与沟通
5.
5.1职责与权限最高管理者应确保组织内的职责、权限得到规定和沟通。
5.
5.2管理者代表最高管理者应指定一名管理者,无论该成员在其他方面的职责如何,应具有以下方面的职责和权限:a) 确保质量管理体系所需的过程得到建立、实施和保持;b) 向最高管理者报告质量管理体系的业绩和任何改进的需求;c) 确保在整个组织内提高满足顾客要求的意识。注:管理者代表的职责可包括与质量管理体系有关事宜的外部联络。
5.
5.3 内部沟通最高管理者应确保在组织中建立适当的沟通过程,并确保对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性进行沟通。
5.6管理评审
5.
6.1总则最高管理者应按策划的时间间隔评审质量管理体系,以确保其持续的适用性、充分性和有效性。评审应包括评价质量管理体系改进的机会和变更的需要,包括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应保持管理评审的记录(见
4.
2.4)。
5.
6.2评审输入管理评审的输入应包括以下方面的信息:a) 审核结果;b) 顾客反馈;c) 过程的业绩和产品的符合性;d) 预防和纠正措施的状况;e) 以往管理评审的追踪措施;f) 可能影响质量管理体系的变更。g) 改进的建议。
5.
6.3 评审输出管理评审的输出应包括与以下方面有关的任何决定和措施:a) 质量管理体系及其过程有效性之改进;b) 与顾客要求有关的产品的改进;c) 资源需求。
6. 资源管理
6.1资源提供组织应确定并提供以下方面所需的资源:a) 实施、保持质量管理体系并持续改进其有效性;b) 通过满足顾客要求,增强顾客满意。
6.2 人力资源
6.
2.1 总则基于适当的教育、培训、技能和经验,从事影响产品质量工作的人员应是能够胜任的。
6.
2.2能力、意识和培训组织应:a) 确定从事影响产品质量工作的人员所必要的能力;b) 提供培训或采取其他措施以满足这些需求;c) 评价所采取措施的有效性;d) 确保员工认识到所从事活动的相关性和重要性,以及如何为实现质量目标作出贡献;e) 保持教育、培训、技能和经验的适当记录(见
4.
2.4)。
6.3 基础设施组织应确定、提供并维护为达到产品符合要求所需的基础设施。适用时,基础设施包括:a) 建筑物、工作场所和相关的设施;b) 过程设备(硬件与软件);c) 支持性服务(如运输或通讯)。
6.4 工作环境组织应确定并管理为达到产品符合要求所需的工作环境。7 产品实现
7.1产品实现的策划组织应策划和开发产品实现需的过程。产品实现的策划应与质量管理体系其他过程的要求相一致(见
4.1):在对产品实现进行策划时,组织应确定以下方面的适当内容:a) 产品的质量目标和要求;b) 针对产品确定过程、文件和资源的需求;c) 产品所要求的验证、确认、监视、检验和试验活动,以及产品接收准则;d) 为实现过程及其产品满足要求提供证据所需的记录(见
4.
2.4)。策划的输出形式应适合于组织的运作方式。注1:对应用于特定产品、项目或合同的质量管理体系的过程(包括产品实现过程)和资源作出规定的文件可称之为质量计划。注2:组织也可将
7.3的要求应用于产品实现过程的开发。
7.2与顾客有关的过程
7.
2.1与产品有关的要求的确定组织应确定:a) 顾客规定的要求,包括对交付及交付后活动的要求;b) 顾客虽然没有明示,但规定的用途或已知的预期用途所必需的要求;c) 与产品有关的法律法规要求。d) 组织确定的任何附加要求。
7.
2.2 与产品有关的要求的评审组织应评审与产品有关的要求。评审应在组织向顾客作出提供产品的承诺之前执行(如:提交标书、接受合同或订单及接受合同或订单的更改),并应确保:a) 产品要求得到规定b) 与以前表述不一致的合同或订单的要求已予解决;c) 组织有能力满足规定的要求。评审结果及评审所引起的措施的记录应予以保持(见
4.
2.4)。若顾客提供的要求没有形成文件,组织在接受顾客要求前应对顾客要求进行确认。若产品要求生产变更,组织应确保相关文件得到修改,并确保相关人员知道已变更的要求。注:在某些情况下,如网上销售,对每一个订单进行正式的评审呆能是不实际的。而代之对有关的产品信息,如产品目录、产品广告内容等进行评审。
7.
2.3顾客沟通组织应对以下有关方面确定并实施与顾客沟通的有效安排:a) 产品信息;b) 问询、合同或订单的处理,包括对其修改;c) 顾客反馈,包括顾客抱怨。
7.3 设计和开发
7.
3.1设计和开发策划组织应对产品的设计和开发进行策划和控制。在进行设计和开发策划时,组织应确定:a) 设计和开发阶段;b) 适合于每个设计和开发阶段的评审、验证和确认活动;c) 设计和开发的职责和权限。组织应对参与设计和开发的不同小组之间的接口进行管理,以确保有效的沟通,并明确职责分工。随设计和开发的进展,在适当时,策划的输出应予更新。
7.
3.2 设计和开发输入应确定与产品要求有关的输入,并保持记录(见
4.
2.4)。这些输入应包括:a) 功能和性能的要求;b) 适用的法律、法规要求;c) 适用时,以前类似设计提供的信息;d) 设计和开发所必需的其他要求。应对这些输入进行评审,以确保输入是充分与适宜的。要求应完整、清楚,并且不能自相予盾。
7.
3.3设计和开发输出设计和开发的输出应以能够针对设计和开发的输入进行验证的方式提出,并应在放行前得到批准。设计和开发输出应:a) 满足设计和开发输入的要求;b) 给出采购、生产和服务提供的适当信息;c) 包含或引用产品接收准则;d) 规定对产品的安全和正常使用所必需的产品特性。
7.
3.4设计和开发评审在适宜的阶段,应依据所策划的安排(见
7.
3.1)对设计和开发进行系统的评审,以便:a) 评价设计和开发的结果满足要求的能力;b) 识别任何问题并提出必要的措施。评审的参加者应包括与所评审的设计和开发阶段有关的职能的代表。评审结果及任何必要措施的记录应予保持(见
4.
2.4)
7.
3.5 设计和开发验证为确保设计和开发输出满足输入的要求,应依据所策划的安排(见
7.
3.1)对设计和开发进行验证。验证结果及任何必要措施的记录应予保持(见
4.
2.4)。
7.
3.6设计和开发确认为确保能够满足规定的使用要求或已知的预期用途的要求,应依据所策划的安排(见
7.
3.1)对设计和开发进行确认。只要可行,确认应在产品交付或实施之前完成。确认结果及任何必要措施的记录应予保持(见
4.
2.4)。
7.
3.7设计和开发更改的控制应识别设计和开发的更改,并保持记录。适当时,应对设计和开发的更改进行评审、验证和确认,并在实施前得到批准。设计和开发更改的评审应包括评价更改对产品组成部分和已交付产品的影响。更改的评审结果及任何必要措施的记录应予保持(见
4.
2.4)。
7.4采购
7.
4.1采购过程组织应确保采购的产品符合规定的采购要求。对供方及采购的产品控制的类型和程度应取决于采购的产品对随后的产品实现或最终产品的影响。组织应根据供方按组织的要求提供产品的能力评价和选择供方。应制定选择、评价和重新评价的准则。评价结果的评价所引起的任何必要措施的记录应予保持(见
4.
2.4)。
7.
4.2 采购信息采购信息应表述拟采购的产品,适当时包括:a) 产品、程序、过程和设备的批准要求;b) 人员资格的要求。c) 质量管理体系的要求。在与供方沟通前,组织应确保所规定的采购要求是充分与适宜的。
7.
4.3采购产品的验证组织应确定并实施检验或其他必要的活动,以确保采购的产品满足规定的采购要求。当组织或其顾客拟在供方的现场实施验证时,组织应在采购信息中对拟验证的安排和产品放行的方法作出规定。
7.5 生产和服务提供
7.
5.1 生产和服务提供的控制组织应策划并在受控条件下进行生产和服务提供。适用时,受控条件应包括:a) 获得表述产品特性的信息;b) 必要时,获得作业指导书;c) 使用适宜的设备;d) 获得和使用监视和测量装置;e) 实施监视和测量;f) 放行、交付和交付后活动的实施。
7.
5.2 生产和服务提供过程的确认当生产和服务提供过程的输出不能由后续的监视或测量加以验证时,组织应对任何这样的过程实施确认。这包括仅在产品使用或服务已交付之后问题才显现的过程。确认应证实这些过程实现所策划的结果的能力。组织应对这些过程作出安排,适用时包括:a) 为过程的评审和批准所规定的准则;b) 设备的认可和人员资格的鉴定;c) 使用特定的方法和程序;d) 记录的要求(见
4.
2.4);e) 再确认。
7.
5.3 标识和可追溯性适当时,组织应在产品实现的全过程中使用适宜的方法识别产品。组织应针对监视和测量要求识别产品的状态。在有追溯性要求的场合,组织应控制并记录产品的唯一性标识(见
4.
2.4)。注:在某些行业,技术状态管理是保持标识和可追溯性的一种方法。
7.
5.4顾客财产组织应爱护在组织控制下或组织使用的顾客财产。组织应识别、验证、保护和维护供其使用或构成产品一部分的顾客财产。若顾客财产发生丢失、损坏或发现不适用的情况时,应报告顾客,并保持记录(见
4.
2.4)。注:顾客财产可包括知识产权
7.
5.5产品防护在内部处理和交付到预定的地点期间,组织应针对产品的符合性提供防护,这种防护应包括标识、搬运、包装、储存和保护。防护也应适用于产品的组成部分。
7.6 监视和测量装置的控制组织应确定需实施的监视和测量以及所需的监视和测量装置,为产品符合确定的要求(见
7.
2.1)提供证据。组织应建立过程,以确保监视和测量活动可行并以与监视和测量的要求相一致的方式实施。为确保结果有效,必要时,测量设备应:a) 对照能溯源到国际或国家标准的测量标准,按照规定的时间间隔或在使用前进行校准或检定;b) 进行调整或必要时再调整;c) 得到识别,以确定其校准状态;d) 防止可能使测量结果失效的调整;e) 在搬运、维护和贮存期间防止损坏或失效。此外,当发现设备不符合要求时,组织应对以往测量结果的有效性进行评价和记录。组织应对该设备和任何受影响的产品采取适当的措施。校准和验证结果的记录应予保持(见
4.
2.4)。当计算机软件用于规定要求的监视和测量时,应确认其满足预期用途的能力。确认应在初次使用前进行,必要时再确认。注:作为指南,参见GB/T 19022—1和GB/T 19011—2。
8. 测量、分析和改进
8.1总则组织应策划并实施以下方面所需的监视、测量、分析和改进过程:a) 证实产品的符合性;b) 确保质量管理体系的符合性;c) 持续改进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性。这应包括对统计技术在内的适用方法及其应用程度的确定。
8.2监视和测量
8.
2.1顾客满意作为对质量管理体系业绩的一种测量,组织应对顾客有关组织是否已满足其要求的感受的信息进行监视,并确定获取和利用这种信息的方法。
8.
2.2内部审核组织应按策划的时间间隔进行内部审核,以确定质量管理体系是否:a) 符合策划的安排(见
7.1)、本标准的要求以及组织所确定的质量管理体系的要求;b) 得到有效实施与保持。考虑拟审核的过程和区域的状况和重要性以及以往审核的结果,应对审核方案进行策划,应规定审核的准则、范围、频次和方法。审核员的选择和审核的实施应确保审核过程的客观性和公正性。审核员不应审核自己的工作。策划和实施审核以及报告结果和保持记录(见
4.
2.4)的职责和要求应在形成文件的程序中作出规定。负责受审区域的管理者应确保及时采取措施,以消除所发现的不合格及其原因。跟踪活动应包括对所采取措施的验证和验证结果的报告(见
8.
5.2)。注:作为指南,参见GB/T 19021—
1、GB/T 19021—2及GB/T 19021—3
8.
2.3 过程的监视和测量组织应采用适宜的方法对质量管理体系过程进行监视,并在适用时进行测量。这些方法应证实过程实现所策划的结果的能力。当未能达到所策划的结果时,应采取适当的纠正和纠正措施,以确保产品的符合性。
8.
2.4产品的监视和测量组织应对产品的特性进行监视和测量,以验证产品要求已得到满足。这种监视和测量应依据所策划的安排(见
7.1),在产品实现过程的适当阶段进行。应保持符合接收准则的证据。记录应指明有权放行产品的人员(见
4.
2.4)。除非得到有关授权人员的批准,适用时得到顾客的批准,否则在策划的安排(见
7.1)已圆满完成之前,不应放行产品和交付服务。
8.3不合格品控制组织应确保不符合产品要求的产品得到识别和控制,以防止其非预期的使用或交付。不合格品控制以及不合格处置的有关职责和权限应在形成文件的程序中作出规定。组织应通过下列一种或几种途径,处置不合格品:a) 采取措施,消除已发现的不合格;b) 经有关授权人员批准,适用时经顾客批准,让步使用、放行或接收不合格品;c) 采取措施,防止其原预期的使用或应用。应保持不合格的性质以及随后所采取的任何措施的记录,包括所批准的让步的记录(
4.
2.4);在不合格品得到纠正之后应对其再次进行验证,以证实符合要求。当在交付或开始使用后发现产品不合格时,组织应采取与不合格的影响或潜在影响的程度相适应的措施。
8.4数据分析组织应确定、收集和分析适当的数据,以证实质量管理体系的适宜性和有效性,并评价在何处可以持续改进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性。这应包括来自监视和

AS8000标准 原文?

as8000标准的制定和执行机构是社会责任国际(简称sai),总部设在纽约。sai称其宗旨是通过发展和实施社会责任标准,促进工人工作条件的改善和增进劳资双方的理解。sai属民间团体,成员包括来自11个单位的20家大型企业、非单位组织。sai的前身于1997年10月公布了sa8000第一版,原则上每4年修订一次。sa8000标准认证咨询要求企业在赚钱的同时,也要承担社会责任,对工作环境、员工健康与安全、员工培训、薪酬、工会权利等具体问题,都设有最低标准。

目前,国际劳工组织和其他国际标准机构均尚未将sa8000标准视为国际标准,也没有一国单位规定将其作为强制标准执行。国内任何企业都可根据自身情况,自愿申请sa8000认证咨询。国内企业界对此有不同看法,有的说sa8000标准带有“劳工贸易壁垒”的色彩,中国不应跟着走。也有的说要达到sa8000标准的要求,在员工待遇、环保、iso三体系认证质量等各个环节都需加大成本投入,势必导致企业成本上升,影响企业经济效益。

客观地说,sa8000标准使中国出口企业尤其是民营企业感受到了一定的压力。我国出口到欧美单位的服装、玩具、鞋类、家具、运动器材以及日用五金iso三体系认证等,都遇到过sa8000标准的门槛。今年2月,有一家300名职工的鞋厂,就因为没有达到相应的工资标准,被客户停单两个月进行整顿。而要达到sa8000标准,企业就必须减少工人工作时间、提高工资待遇、改善工作生活环境,导致成本提高,影响竞争能力。

有专家认为,sa8000标准最终会成为国际性标准,我国出口企业应当未雨绸缪,早作准备。

〔知识库〕

什么是sa8000?

20世纪末期,欧洲、美国和澳大利亚都先后出现了一些关于”企业社会责任”的多边组织,并逐步形成了一些评价体系和认证咨询制度。sa8000(social accoutability 8000的英文简称)是其中最有名的标准之一。

企业社会责任是指企业在赚取利润的同时,主动承担对环境、社会和利益相关者的责任。上世纪90年代初,美国服装制造商levi-strauss在类似监狱一般的工作条件下使用年轻女工的事实被曝光。为了挽救其被污损的公众形象,该公司草拟了第一份公司社会责任守则(也称生产守则)。随后,耐克、沃尔玛、迪斯尼等大型跨国公司纷纷制定了自己的生产守则。欧洲、美国和澳大利亚也先后出现了一些关于”企业社会责任”的多边组织,特别是西方发达单位的一些非单位组织的参与,逐渐形成了企业社会责任运动,并随着经济全球化而逐渐波及全球,尤其是处于全球生产链环节上的发展中单位。

1997年,总部设在美国的社会责任国际发起并联合欧美部分跨国公司和其他一些国际组织,制定了sa8000社会责任认证咨询标准。它涉及童工、强迫劳动、健康与安全、歧视、惩戒性措施、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管理体系等内容。sa8000是全球第一个社会责任认证咨询标准。

sa8000社会责任认证咨询标准具体内容包括–

童工:企业必须按照法律控制最低年龄、少年工、学校学习、工作时间和安全工作范围。

强制雇佣:企业不得进行或支持使用强制劳工或在雇佣中使用诱饵或要求抵押金,企业必须允许雇员轮班后离开并允许雇员辞职。

健康安全:企业须提供安全健康的工作环境,对可能的事故伤害进行防护,进行健康安全教育,提供卫生清洁设备和常备饮用水。

联合的自由和集体谈判权:企业尊重全体人员组成和参加所选工会并进行集体谈判的权利。差别待遇:企业不得因种族、社会地位、国籍、伤残、性别、生育倾向、会员资格或政治派系等原因存在歧视。

惩罚措施:不允许物质惩罚、精神和肉体上的压制和言词辱骂。

工作时间:企业必须遵守相应法规,加班必须是自愿的,雇员一周至少有一周的期。

报酬:工资必须达到法定和行业规定的最低限额,并在满足基本要求外有任意收入。雇主不得以虚的培训计划规避劳工法规。

管理体系:企业须制定一个对外公开的政策,承诺遵守相关法律和其他规定;保证进行管理的总结回顾,选定企业代表监督实行计划和实施控制,选择同样满足sa8000的供应商,确定表达意见的途径并采取纠正措施,公开与审查员的联系,提供应用的检验方法,并出示支持的证明iso三体系认证和记录。
sa8000!!!


1. 有关核心劳工标准
(1)童工。公司不应使用或者支持使用童工,应与其他人员或利益团体采取必要的措施确保儿童和应受当地义务教育的青少年的教育,不得将其置于不安全或不健康的工作环境和条件下。
(2)强迫性劳动。公司不得使用或支持使用强迫性劳动,也不得要求员工在受雇起始时交纳“押金”或寄存身份证件。
(3)自由权。公司应尊重所有员工结社自由和集体谈判权。
(4)歧视。公司不得因种族、社会阶层、国籍、宗教、残疾、性别、性取向、工会会员或政治归属等而对员工在聘用、报酬、训练、升职、退休等方面有歧视行为;公司不能允许强迫性、虐待性或剥削性的性侵扰行为,包括姿势、语言和身体的接触。
(5)惩戒性措施。公司不得从事或支持体罚、精神或肉体胁迫以及言语侮辱。

2.工时与工资
(1)公司应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经常要求员工一周工作超过48小时,并且每7周至少应有一周休;每周加班时间不超过12小时,除非在特殊情况下及短期业务需要时不得要求加班;且应保证加班能获得额外津贴。
(2)公司支付给员工的工资不应低于法律或行业的最低标准,并且必须足以满足员工的基本需求,并以员工方便的形式如现金或支票支付;对工资的扣除不能是惩罚性的;应保证不采取纯劳务性质的合约安排或虚的学徒工制度以规避有关法律所规定的对员工应尽的义务。

3.健康与安全
公司应具备避免各种工业与特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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