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深圳)创新创业大赛

中国(深圳)创新创业大赛,是由深圳市人民政府、科技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中心及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深圳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联合主办的活动。

大赛设立奖金和3000万的创赛专项资助,对接政府创业资助、银政企合作贴息资助和股权有偿资助,吸纳4.5亿元社会创投资本,提供大赛合作银行授信优惠、大赛创投对接服务平台、孵化器场地优惠等支持政策。参赛项目在大赛中每晋一级,均可获得相应支持:
(1)创业大赛资助计划
深圳市政府设立3000万元创赛专项资金,对具备申报条件、符合深圳市产业扶持政策,在深圳实施且晋级决赛的项目,给予最高100万元的创赛专项资助。
参加大赛并晋级半决赛的企业,次年申报科技计划创业资助的,可获得优先支持(当年已获创赛专项资助者除外)。
(2)创投基金融资计划
大赛备案创投机构将组合形成4.5亿的创投资金池,对深圳赛区优秀项目进行组合投资,同时提供专业的管理、咨询、商业企划等配套服务。
(3)科技金融政策支持
科技金融股权投资资金对接大赛,为大赛提供配套投资支持。
银政企贷款贴息资金对接大赛,为大赛提供配套贴息支持。
(4)银行授信优惠
在深圳实施且晋级复赛的项目,可获得大赛合作银行授信优惠。
(5)大赛投资服务
大赛提供创投对接服务,为参赛者和备案创投机构提供信息查询、对接会组织、项目集中展示、闭门会议等服务。
(6)融资担保支持
大赛合作融资担保机构,优先为参赛企业提供融资担保服务。
(7)各区配套支持
深圳赛区优秀项目、在深圳创办企业并符合深圳产业扶持政策的,可获得各区资金、场地等配套支持。
(8)各项辅导活动
六、赛事活动
(一)参赛条件
大赛按照团队组和企业组进行比赛。其中参赛企业应为符合国家划型标准的中小企业,主要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研发、制造、生产及服务等方面的业务,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且无产权纠纷,经营规范,社会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的非上市企业。
团队组参赛条件
在报名时尚未在国内未注册成立企业的、拥有科技创新成果和创业计划的创业团队(如海外留学回国创业人员、进入创业实施阶段的优秀科技团队、大学生创业团队等);
2.核心团队成员不少于3人;
3.计划赛后6个月内在国内注册成立企业。
企业组参赛条件
1.具有创新能力和高成长潜力的科技型中小企业;
2.成立时间一般不超过5年(2009年1月1日以后注册),生物医药等特殊行业可适当放宽;
3.2013年年销售额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
(二)大赛流程
大赛分为初赛、复赛、半决赛、决赛四个阶段,其中初赛、复赛为区赛,由分赛区组织举办;半决赛、决赛为市赛,由大赛组委会组织举办。
深圳赛区择优选送参赛项目参加国家赛行业赛,行业赛优胜项目参加国家赛总决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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